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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最高可罚200万元

点关闭后弹窗广告反而更多,邮箱经常收到广告邮件,网上搜的信息居然是付费竞价排名的结果……网络广告乱象令人烦恼。今天起,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整治互联网广告终于有法可依。

省工商局介绍,去年全国互联网广告经营额为传统四大媒体总和的近9成,首超电视占据首位。因长期存在法律法规缺位、发布形式难辨别、主体难查找、证据难固定、费用难计算等问题,互联网广告一直以来是监管死角。监测数据显示,互联网广告的违法率是传统媒体的三倍。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我省工商系统共办理互联网广告案件122件,罚没金额259.9万元。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的规定比较宏观,为此国家工商总局特制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以往在网上搜信息搜店铺,出来的结果可能是付费竞价排名而来。《办法》规定,“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就是互联网广告,并要求“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显著标明‘广告’。”工商部门解释,以往所谓的“推广”、“商业推广”现在必须标注为“广告”,过去的付费搜索竞价排名,连“推广”字样都没有,消费者被蒙在鼓里,现在必须统统浮出水面,标明为“广告”。

昨日,记者在百度上输入几个关键词,比如连衣裙、玩具,置顶的链接后面,就注明了“广告”字样,而非“推广”或“商业推广”,告诉大家这是付费广告。如何让所有竞价排名浮出水面?如何保证真实的自然搜索结果?工商部门表示,他们会联手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通过技术手段来甄别。针对扰人的弹窗广告,《办法》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办法》还明确,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办法》将微信微博及APP上发布的广告全部纳入监管。如微商发布虚假广告,情节非常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最高可罚200万元。

武汉市工商局分析总结了以下五种常见的互联网违法广告形式。

一: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比如部分微商将保健食品当作药品宣传,宣传化妆品功效时使用医疗术语等。

二:利用电商平台发布违法广告。例如,某电商平台旗舰店在其网页使用“十年销售冠军”、“排名第一”、“最极致的声音体验”等绝对化广告用语来吸引眼球。

三:利用自设网站发布违法广告。特别是一些民营医疗机构为吸引患者,经常在自设网站发布宣称治愈率、有效率的广告用语,并使用诸如“王小姐”“李先生”等无法证实的“真实案例”来宣传诊疗效果。

四:部分广告主在网络论坛上发布违法广告链接,其中以加盟、投资类违法广告最易引发消费纠纷。

五:利用搜索引擎发布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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