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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不诚信监督管理难

“微商”存在问题并非坏事,这恰恰说明了我们的市场监管职能和法律法规已经出现滞后,职能部门应及时进行调研,完善监管机制,不留监管盲区


一部分人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会选择通过微信圈购物,但随之出现的交易纠纷也日益增多。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调解处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三个月就接到了261件关于微信购物的咨询和投诉电话。但工商部门无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购物者的权益,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购物者大多只能自认倒霉。


“买到假冒伪劣微商货源">微商货源产品只能自认倒霉”,这话虽然听起来充满了无力感,却也是一种现实的无奈写照。要知道,茫茫“微海”想要找到这些轻易就能改头换面的“微商”并非易事。即便是找到了,想要维权也并不容易,这其中耗费的时间、精力等维权成本往往是巨大的。在这样的语境下,“自认倒霉”或许才是最符合“经济人理性”的做法。当然,这并非就否定了整个“微商”行业存在的价值和积极意义。


“微商”以一个较低的门槛和成本,为不少人提供了一个就业、创业的平台,契合了当下“双创”的背景。同时,“微商”也给消费者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也是一个积极的因素。此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9.9%的受访者有过在微信平台购物的经历,41.0%的受访者表示在微信平台购物方便了日常生活。毋庸置疑,尽管很多人对朋友圈里整天“晒包包”、“晒鞋子”、“晒特产”等营销行为感到厌恶,但“微商”确实在改变着大众的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


不过,正如硬币的两面性一样,“微商”的低门槛和低成本也成为其广被诟病的原因之一。“微商”杀熟、“微商”欺骗消费者等负面新闻不断,也导致了“微商”只能“微信”的现象。归结起来看,“微商”只能“微信”主要原因在于,这种基于“熟人间”的交易行为往往都是在私底下进行的,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交易行为是由相互之间的信任来维系,但在利益面前人的信任很多时候是脆弱的。一旦发生纠纷,只能按照相关的民事法律来解决。而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很多时候不过千百元,打官司的成本远不及此,不少消费者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另一方面,很多“微商”并没有工商注册、也没有其他的担保。导致整个行业良莠不齐,“微商”的品质难以保证。


实际上,微商不诚信关键要有部门监管。正如很多新生事物一样,当前的“微商”由于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问题不少。但迎接新事物的态度不是因其有缺点就对其全盘否定,而是要在接受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问题找出治理的对策。其实,“微商”存在问题并非坏事,这恰恰说明了我们的市场监管职能和法律法规已经出现滞后,职能部门应及时进行调研,完善监管机制,不留监管盲区。否则,仅凭消费者一己之力显然难以遏制“微商”界存在的种种问题。


“微商”是一种未来趋势,尽管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体来看“微商”的发展还是利大于弊。我们应在给予其关注和保护的同时,对如何提高准入门槛、如何加强监管、如何来保证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思考和探讨。如何在不管死、堵死的前提下,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盘活“微商”的经济活力,让其真正发挥便利快捷的优势,不仅考验着职能部门的执政智慧,同样考验着公众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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