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不犯法察派,属于青春期生理现象。早恋一般是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之间谈恋爱的,但是影响工作学习,因为恋爱牵涉眼前和今后的感情发展问题,需要时间去培养、巩固和处理感情问题,年纪小没有经验处理这些问题,容易造成浪费精力和时间,甚至发生纠纷案件,所以家长一般都是反对早恋的。婚姻法规定男女方的结婚年龄都在二十岁以上,也就是这个方面考虑的。
但是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顷纳;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败乎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