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党的权利和义务

党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2.发挥先锋模消御范作用3.克己奉公,乐于奉献4.遵守党纪国法5.维拿颤岩护党的团结和统一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密切联系群众8.遵守道德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 检举 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 选举权 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洞链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组织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要求 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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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言
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Not afraid of people blocking, I'm afraid their surr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