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一包”:自负盈亏、自由市场、自留地和包产到户。“三自”即指“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三局野自”是刘少奇在大跃进失败后,主持经济调整工作,恢复了大跃进前的农村经济政策。
“一包”即“包产到户”,但不是调整工作的经济政策,是各地部分农村的自发行为,在1962年7月毛泽东明确反对”包产到户“前,各级党委没有多加干预。
扩展资料:
发展历程
1955年11月公布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
1957年6月人大常委会第76次会议通过的文件规定:分配给社员的菜地、饲料地合计不超过10%。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深入开展,一切归公,一些地方将自留地收归了集体。
1960年春天刮起第二次“共产风姿派”自留地又被收走。政策的反复无常,朝令夕改,引起农民极大的反感和思想的混乱。
1960年11月,毛主席、周总理主持制定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明确宣布恢复自留地、自由市场等几项“小自由”都没有唤起农民的热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迹腊贺自一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由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