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央视就将“微商传销”定义为三大特性:1.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2.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3.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
因此,监管微传销监管的事项已刻不容缓。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表示,微信等社交平台作为微传销的产生工具,对微传销有着自我审核和自我控制责任。社交平台应该加大参与技术开发的力度,对传销行为进行24小时网络巡查,对微传销的各个传播路径开启彻底清查和整顿以及执行实名制管理等。
另外,有业内专家表示,社交平台还应出台上架产品审核机制和完善的投诉条款。
其实,模仿京东、淘宝的电商模式,将微商打通,也是未来微商发展的一个方向。建议淘宝卖家把老客导进微信,通过朋友圈营销和扩散淘口令,最后淘宝成交。
未来,微商平台或由渠道向生态转变。由渠道延展的移动社交购物平台将出现包含商品、社交、终端、平台以及第三方等的多元化生态。有,微商将给社交平台带去活跃,但需要良性保持下去。以及,在传销模式被媒体不断后,传统微商的社交信任已被损坏, 微商需要重新创造健康的社交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