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一直以来就被受争议。很多人称:微商虽和传统的传销差不多,但总有种传销的影子。近期一则消息:央视揭秘“微商传销”方式靠朋友圈炫富发展下线代理商,这一话题更是让广大民众议论纷纷,对此,你怎样看?微商是否是传销的在线模式??
丁道师:不能因为微商中有些人或者很多人做了传销,就把微商定义为传销。事实上,任何一种商业模式,在初期都会经历不规范的蛮荒拓展时代,但市场的自我净化能力能最终优势劣汰能够让靠谱的商业模式生存下来。微信有几亿的用户,微商的前景自然不言而喻。
刘敏化:工具永远是没错的,错的只是使用它的人。谢谢。微商错的不是微信,而是人。如同互联网,它本身是无罪的,黑客、违法信息、诈骗,其实都是人在左右。对于微信来说,平台出发点是好的,他能做到是维护这个生态,对于微商,罪恶还是出在人的身上。
彭春杏:现在的微商已经泛滥成灾了,再不好好整治我觉得微商会把微信给毁掉。微信的本质首先应该是一款社交软件,不得不说微信越来越商业化了,过重的商业性质迟早会让微信丧失社交本质,最终导致用户流失甚至消亡。
孟慧:我个人认为是。微商利用朋友圈、QQ空间等方式贩卖产品、发展下线代理商,且不说是否招人烦,仅是“诚信经营”就差很多。受明星青睐的“三无产品”,每每销售量全网第一,足够令我匪夷所思。我的朋友圈有人就是微商,前两天给我发了一条消息:“作为朋友,你就不能买我两块蛋糕吗?”我的回应是:“作为朋友,你就不能送我两块蛋糕吗?”无论产品好坏,“杀熟”传销真的可取么我不知道,反正微商产品卖不出去的赶脚我是真的有!
萧阳:讲一个个人经历。年初的时候,我住的小区外面有一对儿九零年的年轻夫妇卖铁板。那妹子开始打扮得很漂亮,说近期开始做化妆品微商,给我大讲特讲如何好如何赚钱化妆品如何好。我提醒她自己了解一些很多是赚下线的钱,可是她当时太嗨了,我止不住。于是过后跟他老公提了提这个事儿,他也没反对。鉴于这个妹子发得微信太多,我毅然决然地把她屏蔽 了。过两天我又见这妹子,已经把会计的活辞了(好不容易找到,只上了一个月),她说,卖了好多,马上就要再订两万的货,我又善意地提醒,对方还是很high。后面,我见她情绪终于稳了下来。这几天,我到她时,已经不提微商的事儿了.....连粗心如我朋友者,也突然跟我说,这妹子近期总出来陪他老公干活,也没之前那么开心似的......唉,不会真的把辛苦赚来的本儿搭进去了吧。
冉凯:我们需要分清楚,微商是有很多种。类似与面膜党代购党等等的只是其中的一个类型。对于这部分微商,走的确实是类似传销的模式,这是微信的一颗老鼠屎,也是腾讯不愿意见到的。但微信本身并不反对商业化,就像罗辑思维卖书和源鲜生活卖水果一样,本质是只是利用微信这一工具,无所谓好坏,而且有可能为生活提供便利,何乐而不为。在互联网上,任何工具都不可能脱离商业模式而单独存在,想要马儿跑,必须要吃草。微信商业模式的探索还是远远不够的。
魏嵩:所谓“微商”无非是通过微信这个销售渠道给卖家做了定义,类似于“淘宝卖家”。渠道是没有错的,所以建立在微信这个渠道上的销售模式也是没错的,之所以被人诟病,只是因为一小撮卖面膜和其它化妆品的商家在这个渠道商推行了传统的“分销、代理”模式,与现在所提倡的“信息对称、压缩渠道层级”的社会普遍共识相背离。此外这种刷朋友圈的微商并没有完成销售闭环,大部分的商品压缩在了渠道里(代理商、“小膜女”的手里),而没有真正到达消费者手里,所以应该是“伪商业”。而依托各种商城、公众号二级页面进行销售的商家,其商品却能够找到真正有需求的购买者,所以这部分2.0模式的“微商”才是真正的“商”。此外,为什么朋友圈里面大部分人都在刷面膜??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化妆品是快消品;第二,对于面膜而言,100块的产品和10块的产品在功能上区隔不大,或者说“面膜”这个产业有足够的毛利(成本和定价往往相差十数倍)支撑它多层次的销售层级;第三因为微信天然的社交属性,熟人的溢价空间支持这种变态的高额利润。换个成本透明的商品这种多层级类似于“传销”的模式就不可能延续。所以说,什么时候大家朋友圈里的商品品类和淘宝相当了,而在刷商品图片的同时附加微店的链接或者订阅号二维码的时候,那个时候才能证明微商走向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