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投资大师’是刘某,她可把我们坑苦了!”5月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诈骗案一审判决生效,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把这个‘投资大师’推荐给你吧,我最近通过他赚了好多,你也可以试试。”刘某一边打麻将一边将“投资大师”推荐给牌友。牌友接受了刘某的推荐,殊不知这个“投资大师”就是刘某本人。刘某以“投资大师”的身份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刻意制造投资盈利的假象,谎称能够帮助投资人购买邮币理财、国债逆回购等投资理财产品并获利,吸引投资人投资。
诈骗过程中,刘某一人分饰两个角色。“投资大师”刘某在线上以小利相诱,对被害人进行不定期返利;牌友刘某则在线下鼓吹自己赚了很多钱,鼓动被害人增加投资金额。此外,她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了前夫的弟弟,便以虚构的身份添加其为好友,鼓动其“投资”,致其上当受骗。
经查,2013年至2021年12月,3名被害人先后数次通过银行、微信转账等方式共向刘某汇款80余万元。其间,刘某向2名被害人返利17万余元。刘某将所骗钱款全部用于日常消费及网络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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