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到3个月(刑拘30天+逮捕2个月)+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或45天,如果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可达4个月,如果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最长可达六个半月)+法院审理期限(3个月,因补充证据薯扒肢等原因还可延长1-2个月不等),所以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总计最长此孙可达1年,但要根据该案件是否有延期、退补等情况才能判断其是否超期羁押或超期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不是很重的罪,已经羁押了半年,应该快有结果了。但也有可能该案与其他案件有关,因此迟迟无法结案。为稳妥起见,建议您最好委托一名辩护人(数世律师),到司法机关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有超期羁押或超期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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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Not afraid of people blocking, I'm afraid their surrender